我见过一个人三次,三次以后,我忽然意识到,我是一本万人迷总受文里的攻2。那个为爱放下一切,甘心做舔狗的绝佳备胎。 而那个与我碰面三次的男人,就是我所痴······
他说我得病是我活该。 他和我在一起六年。 他知道我有病,知道我脆弱,知道我敏感,知道我悲观,知道我不幸,但这不妨碍他伤害我,不妨碍他对我恶语相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