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就是一种熟悉感。

    对字体的熟悉感。

    因为,那是属于魏申的笔体。

    韩梅再一次认真的,仔细的看着那字体。

    三年高中的同学,四年本科的相知,研究生时就要说出口的爱恋,韩梅对魏申的字体太熟悉不过🗔🛖了。

    这就是魏申的字。

    因为魏申和韩梅都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但是,因为魏申的🌦🁕字略逊韩梅一筹,魏申还有些不服气,总是拿自己的字和韩梅比。对魏申的字体,韩梅了如指掌。

    看到这里,韩梅越发相信自己的感觉了。

    想起☣🁍🄣自己一年来,对着近乎植物人一样沉睡的魏申默默相🞺🙑🉨守,韩梅感到付出终于有了回报。

    韩梅再一次拿🀲🀭⛪起书,看着上面的批注,韩梅轻轻的嗔笑着“呸”了一声。

    她轻轻的读着魏申写的的句子:

    如果有一天,

    再次遇到她,

    我不会掩藏我的回答。

    我会握住她的手,

    放在我的心上,

    然后一起唱着歌回家。

    好小子,不是号称“钢铁🎗👊🇉直男”吗,怎么🛅没有发现这家伙还有这样闷骚的一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