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李天成的意思,但李天成也灵活地提出了一个建议,那就是分治的问题,李天成考虑到若是让同盟会领导的新军归到振国军帐下,同盟会显然不会心甘情愿,所以他再三考虑之后,可以提议和新军实行双重领导的方式,双方在名义上组成联军,但双方的军队由己方领导,不受对方干涉,这一点是李天成预先交代马朝云可以做出让步的地方,这也使得双方的合作具有一定的弹性,不会因为某些问题上分歧太大,从而使得合作中途流产。

    最后马朝云拿出了李天成分治的方案,顾乃斌等人考虑之后,接受了这种目前最为合理的建议,双方达成了协议,决定振国军和新军组成一支联军,联合进攻杭州和浙江全省,杭州新军将积极联络浙江各地新军,促使他们配合起义,至少使他们在起义过程之中保持中立,按兵不动,对于负隅顽抗的清兵则双方都有义务联合对其进行打击。

    协议规定,振国军和新军保持军事领导权的独立性,但双方在采取重大军事行动前,必须提前知会对方,需要双方同时采取军事行动时,双方必须事先进行沟通,协商决定如何配合对方。

    在攻占杭州和浙江全省之后,如何管理浙江省问题上,双方也存在利益上的分歧,为顾全大举,双方协商一致,浙江新军起义后,退守到浙江南部地区,浙江北部的嘉兴、湖州、杭州、宁波、绍兴、金华、衢州归振国军控制,南部的台州、温州、丽水归新军控制,这样振国军在华东之地连成了一片,革命军也取得了浙江南部之地可以立足。

    同盟会的人不是不想得到浙江北部之地,但他们若是想占据富饶的杭州城,就必须将浙南地区让出部分给振国军,这样新军控制区就被振国军夹在中间,这样对他们相当不利,所以他们选择了得到浙南地区,浙南地区南部与福建交界处地势险峻,易守难攻,福建的清兵也难以北上,北部与振国军保持暂时的安定团结,一个相对稳定的势力范围就此产生了。

    虽然双方在名义上达成了军事同盟,但新军的总体战力显然不如振国军强大,李天成心中其实还另有考虑,此时采取的只是缓兵之计,他是想攻取浙江的战斗变得顺利一些,以免振国军过多损兵折将,和战争的时间拖得过长,而且通过这种方式迅速占领浙江,可以使得苏南清兵没来不及趁振国军南下空虚,而发动大规模进攻,振国军的势力范围可以迅速向南大范围延伸,使得清兵对于振国军的忌惮更深,成为他们真正不可小视的力量。

    这个同盟协议的基础并不牢固,双方实力此时并不处于对称状态,难以达到真正的平衡,迟早会出现一方吞并另一方的局面。

    李天成考虑顺利夺取浙江之后再对新军采取行动,新军这股人马要想独自与清政府对抗是很难取胜的,到时候自己再利用一些计策迫使新军彻底倒向自己的怀抱,接受成为振国军一支部队的番号,这样便大功告成,不但可以占领浙江全境,部队的规模还可以迅速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