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显山同周-佛海一见恨晚,相谈甚欢。

    有利益往来,但是互不牵连,单纯是为了双方背后的圈子而结交,这样的友谊相对比较持久,尤其新到任的周市-长实在是比前头的陈市-长要亲切太多,而且广开商路,重新整顿了日商会的内部人员,从说话到办事无一不是熨帖富有诚意的,万显山无法不对这样一位名门绅士产生好感;

    无奈他播种甚多,至今还没真正赶上好收成,不然他早就和周市-长结出一门好亲,有女儿的嫁女儿,有儿子的嫁儿子了。

    交谈时两个人有意无意回避了当初的陈市-长这一话题,其实不必费舌提点,按照万显山的意思,也是斩草务必要除根,小孩子长大尚且需要时日,不过这第三位少爷却是正当其时,年轻又漂亮,单是一个‘失踪’报出来,似乎并不能全然地安抚人心。

    这话是一点错都没有,但万显山就是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一个陈安年都死了,再来一个陈凤年也不能翻出多大的天,陈康柏的老命断送在他手里,他出于猎奇心理,就非常希望陈家的独苗能在他手里活出本钱,曹操当初不还拿汉献帝当宠物一样的养么,这显然跟他万显山养陈凤年是一个意思。

    养一条命,目的说不清,至少得先对得起小白脸每日的医药费和打针所花掉的钱。

    万显山从来不养闲人,偶尔养一回,理由也是五花八门。

    佩珑不喜欢,陈凤年死路一条;

    佩珑喜欢,陈凤年活的战战兢兢,还是死路一条。

    他要他死,他就要死。

    曾经大肆播种,随心所欲的好时光已经成了过去式,他那良心发现迟来了好几年,发现的频率也可以说成时有时无,比如他想到佩珑受过的种种委屈,良心就很自动地屏蔽,比如佩珑好好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就是进不进戏班她也是正宗的小姐出身,是骨子里就有傲气和娇气的,可他仅仅是看着顺眼,就把她抢了回来,赏玩后却又把她丢开,这些就不止是‘委屈’两个字可以盖过的,这就算是屏蔽不掉,已经成了疙瘩,长到心上了。

    为这个,所以他善心发作,愿意留着三少爷,隔三差五一顿好饭,要不就是一顿好打,反正好死总不如赖活着,他相信是个人都会感激他的。

    可惜小白脸挨了打,不服气地还要咬人,结果又被打了第二顿,搞得新伤旧疾一起爆发,两个月就已经半死不活,离傻子和疯子差的只剩一步之遥。

    傻子和疯子不比拆白党和败家子,身上没有一处优点,简直人见人厌,车见车爆胎——有人要才是见鬼了。

    可是架不住佩珑喜欢。

    万显山知道小白脸就是真的不如从前体面,佩珑也一定是喜欢,一定是要他。

    她那个小脑瓜他始终看不懂,不懂她看上小白脸哪里好;

    难道就是看他白?看他脾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