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珍的女婿倒是待在本市,女婿姓周,叫周康,今年25岁,同样在锅炉厂打工,女儿是附近的一个小学老师,事发时她刚刚下课。

    按照餐厅提供的菜单来看,这个人带李珍来到餐厅,一共点了十个菜,都是特别贵的,总共是花了八千多元,结账的时候是这个男人结的帐,付账方式为刷卡。

    “能否把当时的转账记录给我们一份?以及流水部分。”

    说到这个服务员便犯了难,她说:“不行……这个是我们店里的”

    一般来说,这种不愿意查账的,都是有点问题的,顾长风当然也不会点破她,只是委婉的说:“只是协助办案需要而已,贵餐厅在经营方面的问题那是工商局的事。”

    服务员这才敢去请示老板。

    老板那边倒是回到挺快,说可以,但是不能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因为这家餐厅是会员制,所有的客户都必须是会员才能够来本餐厅消费。

    顾长风等人自然是点头同意了,这倒也没什么。

    那边一允许调查,这边的速度自然快了很多,李珍当时的确是在这家餐厅吃的饭,消费了八千多元,付账的是一个叫做周康的人。

    正是李珍的女婿!

    ……

    周康坐在讯问室里,满脸无辜:“你们抓我干什么?”

    “当天晚上,你和死者曾经出门一起吃过一顿晚饭,是不是?”

    周康一愣,点点头:“是啊,怎么了?”

    是啊?他居然这么快就承认了?几名刑警对视一眼,皆是茫然,过了一会儿陈博艺试探着问:“花了八千多块钱?”

    周康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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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r>头:“是啊,哎我那天没说吗?妈呀不好意思,可能是忘了,我那天是和我丈母娘出去吃了个饭,因为我寻思着这结婚这么久了,也没请二老吃个饭什么的,就跟我丈母娘说让她关店之后别急着走,我带她去吃饭,结果那天晚上六点多的时候,我们刚好在路边上碰到了,我就寻思着都碰到了那就今天去吃吧,就拉着我丈母娘去那个餐厅吃饭了,她这个人节俭,还一直拉着我呢,说不吃这么贵的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