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斌一直都知道自己性格孤僻不合群,是个不被喜欢的存在,没有人需要他,他被母亲抛弃在雨天,所以他讨厌下雨,但是孤儿院里那些家伙,不过也都是些被遗弃的可怜家伙,有什么资格嘲笑鄙夷他?

    他原本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秘密基地,可以隐藏自己,偷偷学习,可是这些讨人厌的家伙总是阴魂不散,还总喜欢在雨天过来挑衅,平时往他被褥上倒水,饭菜里面放虫子也就算了,还敢来他的秘密基地捣乱,真当他不敢对他们怎么样?

    他挥拳将他们一个个揍跑,然后独自舔舐伤口,却意外看见一个漂亮的不像话的青年,他撑着伞,穿着白色高领毛衣,站在那里,就像一幅唯美的画。他竟然不讨厌他,还过来跟他搭讪。

    他叫顾林,是有钱人家的少爷,身上干净整洁,不像他,破破烂烂,穿的都是别人不要的衣服。

    他还用纸巾替他擦拭伤口,他的手好漂亮,又长又白。纸也好香,他看到上面的字,月光,名字也起得好,他从未用过这么香的纸。

    他看到了自己的书本,这让他感到难堪,因为这都是他从别人家外边的垃圾桶里捡来的。他想离开这个令他讨厌的地方。因为这里没有人待见他。

    顾林说他可以帮他,可以送他书本,送他好用的钢笔,等他学好以后说不定还能见到他。他第一次感受到别人的善意,原来是这么令人愉悦的感觉。

    顾林说他们可以成为朋友,朋友?他从来不需要朋友,但是如果是他的话,那他就勉为其难的同意吧。

    顾林还说不会忘记他,他很高兴,因为这是他第一个朋友,他那么香,那么好看,鬼才不想跟他做朋友,他不会忘记顾林。

    那天,他看见了彩虹。

    因为顾林的出现,他不讨厌雨天了,因为这是幸运日。

    可是顾林是个骗子。

    那年他逃离了虚伪“吃人”的孤儿院,带着顾林寄来的书本,流浪街头,有时候饿极了还会偷偷去抢别人留给流浪狗的食物,干着一些别人都不干的脏活,也和混混抢过地盘,他现在干架很厉害,别人都不敢欺负他。有人说可以带着他一起混,还会带他赚钱,于是他也成了混混,他听到那些人在讨论喜欢的人。

    喜欢的人?他下意识想到那个漂亮的青年,可是他们是朋友,会有人喜欢朋友吗?他们说如果总是想起一个人,醒也想,睡也想,站也想,躺也想,那就是喜欢。

    原来这就是喜欢,他很想他,于是那天他来到顾氏,想告诉他他依然在学习,他在努力,在进步,他考上了大学,以后会赚很多钱,会尽力一步步向他靠近。

    可是顾林认不出他,还问他是谁。

    他不怪他,他觉得肯定是因为自己头发剪短了,个子变高了,衣服不破了,于是他又留了和以前一样的长发,可他还是认不出他,他被人赶了出来。

    他很狼狈,很愤怒,很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