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慌忙躲到一旁,转头望去,就见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女孩从自行车上跳下来,冲她热情的招呼道:“辛蕾,大中午的又去割猪草了?”

    辛蕾“嗯”了一声,很快认出了对方,高中同学秋霞。

    两人从小学到中学都在同一个班,一起参加高考,一起落榜,后面三十年又一起在禹城打工,算是最铁的闺蜜。

    秋霞今天穿了一条娃娃领的花裙子,脚踩高跟凉鞋,前面的车筐里放着一个装衣服的塑料袋,像是刚从外面赶集回来。

    秋霞用手扇着风,嘴里喊着,“热死了。”

    后又想到了什么,用力拍了一下辛蕾的肩膀,眉飞色舞道:“辛蕾,你猜我在县城的集上看到谁了?”

    “谁?”

    秋霞一脸神秘的把嘴凑到她耳边,压低声音道:“刘大强。是不是后悔没和我一起去了?”

    对她口中的这个人,辛蕾简直不要太熟悉,这可是她前世的丈夫,一起生活了三十年的男人。

    这个男人好逸恶劳,没有一点责任心,不过生孩子倒是一流,前世辛蕾为他怀孕十几次,最后生下来三个。

    为了养活这三个孩子,她平均一天打三份工,最后惨死在了打工的路上。

    这种男人不提也罢。

    “他有什么可稀罕的?”辛蕾皱眉道。

    秋霞以为她在故意保持矜持,嬉笑道:“他托我转交给你一封信。你如果不稀罕,那我就不给了。”

    辛蕾眼皮都不抬道:“好,麻烦你再退给他,或者干脆烧了也行。”

    秋霞斜了她一眼。

    “别逞强了,心里还不知道怎么偷着乐呢。你放心,他给我信时没人看到,我会为你们保密的。说句实在话,刘大强是城里人,对你又痴情,邱新宇和他没法比。人望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理解也支持你的选择。”

    她的一番话让辛蕾更加确定自己回到了三十年前,高中毕业的那个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