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寂修没有多言,只回答个好字。

    “九魍,你是真心喜欢时欢吧?”

    这个问题,有些难住闵寂修了。

    说不喜欢,他自己都不信,明明那么在意,在意到连自己都觉得可怕。

    可要说喜欢,他又不愿承认。

    红颜祸水,若不是时欢病重,这个时候他肯定会和山猫疯狗一起,干死那帮觊觎他地盘的人。

    他坚持到二十八岁,从不去碰任何女人。

    在他的心里,女人只会影响他拔枪的速度。

    当初想把时欢留在身边,不过是想给他的九魍集团招揽一个忠诚的智囊,嘴替,甚至是为他冲锋陷阵,像疯狗一般无条件站在他身前的人。

    却在睡过之后,体验到怀有温柔乡的美妙,娇小的身体,冲着自己撒娇卖萌,像小狗一样在怀里酣睡,让他有种归属感。

    以及想为她更加强大的想法。

    成为缅甸最强大的人后,她的愿望或许也能实现。

    在他坐拥一切打不动的时候,一生一世一双人,和她隐姓埋名一起回国,做一对平凡的夫妻。

    “你不回答我也能看得出,既然喜欢,希望你以后能尊重她,尊重她的一切。”

    齐乐风说完,站起身,不过还是想再等等九魍的答案。

    “或许吧。”

    这个回答,不知是在回答上一个问题,还是这个问题。

    但总归没有直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