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颜昭久考未中,虚度光阴三十二载之后终于想明白了,决定脚踏实地的谋个营生。

    否则怀才不遇事小,那对妻儿迟早要饿死。

    想起对自己不离不弃的妻子,颜昭终于放下颜面决定去裴山县衙谋个小吏的差事。

    虽然收入相当微薄,但也好歹比天天坐家里长吁短叹来的好。

    只可惜他托关系,又借了不少银子打点之后终于如愿以偿之时,保乡军却从山里杀了出来。

    这下可好,连冯知县都被人家活捉。

    县衙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

    可怜颜昭还没干几天,这回又失业了。

    他不敢回家面对妻子幽怨的目光,在痛骂了一番这操蛋的命运后索性将心一横,决定干脆在保乡军这里谋个差事。

    也就是“从贼。”

    实际上,此番前来颜昭也算是深思熟虑,在他看来,这伙所谓的“保乡军”与其他贼人不同,甚至比大明的官兵还像官兵。

    且不论战斗力如何,就以军纪而论,称不上严明但观其行军进退有度.武器精良,且对百姓秋毫无犯。

    完全没有那种乱哄哄的模样。

    如此看来,那个什么“大将军”也并非常人,此人的心思恐怕不只是当一名贼寇头子那么简单。

    颜昭熟读四书五经,对历史典故更是信手拈来,因此内心还是对“保乡军”相当看好的。

    即便这群家伙成不了太大的气候,但大明官军恐怕一时半会也无法将其剿灭。

    当然了,这些话一半是事实,一半是他给自己找的借口。

    若是能继续在大明博取功名,傻子才来参加这个劳什子保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