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背熟了台词(2/4)
夏丽丽:“让我来提醒你吧。根据你的消费记录,银行的账单很清楚地显示,那天在你前往停车场之前,你最后一次消费是在一家“LUNY”酒吧,消费了将近两千块的红酒与鸡尾酒。
当天你被带回警局以后,警方对你进行了酒精测试,证实你体内的确摄入过量的酒精。
换言之当天你的情绪波动以及参与群殴是属于外界刺激行为。在种种环境的驱使下,你确定在死者奄奄一息以后,没有再动手殴打他?”
顾思督:“没有,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最清楚。”
夏丽丽:“你记不记得,你击中死者身上要害的次数?十次?十五次?还是二十次?”
顾思督:“不记得了,我真的不记得了。”
夏丽丽:“我来提醒你,在死者身上提取到属于你的指纹一共多达17次,这种程度上的殴打也算发泄情绪?”
顾思督:“当时的情况非常混乱,我真的记不清楚了!”
夏丽丽:“在案发现场发现的棒球棍是属于你的,是你自己带去停车场找死者晦气,你根本就是有预谋去找死者麻烦!”
辛胡可看了一眼
顾思督,连忙站起来喊:“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控方提出主观性的猜测。”
珍妮特在座位上放松了一口气。
法官:“反对有效,控方应该提出有效的证据证明凶案现场找到的凶器是被告刻意带过去的。”
夏丽丽:“你声称在死者滚到墙后面之后,你就立刻停手没有再殴打死者,这件事有没有其他人可以证明?”
顾思督:“没有。”
夏丽丽:“那就是没有人可以证明你当时已经停手没有再殴打死者;同时你也可以对着陪审团说谎,继续殴打死者的其他人而不是你。”
辛胡可:“反对!法官大人!”
夏丽丽:“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疑问。”
当天你被带回警局以后,警方对你进行了酒精测试,证实你体内的确摄入过量的酒精。
换言之当天你的情绪波动以及参与群殴是属于外界刺激行为。在种种环境的驱使下,你确定在死者奄奄一息以后,没有再动手殴打他?”
顾思督:“没有,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最清楚。”
夏丽丽:“你记不记得,你击中死者身上要害的次数?十次?十五次?还是二十次?”
顾思督:“不记得了,我真的不记得了。”
夏丽丽:“我来提醒你,在死者身上提取到属于你的指纹一共多达17次,这种程度上的殴打也算发泄情绪?”
顾思督:“当时的情况非常混乱,我真的记不清楚了!”
夏丽丽:“在案发现场发现的棒球棍是属于你的,是你自己带去停车场找死者晦气,你根本就是有预谋去找死者麻烦!”
辛胡可看了一眼
顾思督,连忙站起来喊:“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控方提出主观性的猜测。”
珍妮特在座位上放松了一口气。
法官:“反对有效,控方应该提出有效的证据证明凶案现场找到的凶器是被告刻意带过去的。”
夏丽丽:“你声称在死者滚到墙后面之后,你就立刻停手没有再殴打死者,这件事有没有其他人可以证明?”
顾思督:“没有。”
夏丽丽:“那就是没有人可以证明你当时已经停手没有再殴打死者;同时你也可以对着陪审团说谎,继续殴打死者的其他人而不是你。”
辛胡可:“反对!法官大人!”
夏丽丽:“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