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尔斯!

    维纳斯!

    这俩真是应了那句话,XX配狗,天长地久。

    这不是指他们混乱的关系,希腊神话的关系向来混乱,他俩虽然玩得花了一点,但有某位种马级神王专美于前,他们也不算太过出格。

    之所以说他们是狗男女,是因为他们实在太屑了。

    一个是主神之耻,不胜战神!

    一个是浪荡娇花,绿茶之神!

    他们做起事来完全没有底线可言。

    虽然这是希腊的希腊,他们这些罗马伪神,只是套用了内容,并不一定做过同样的事情,但多少都会受到一点影响,毕竟信仰有毒。

    玛尔斯刚才的所作所为也证明了这一点。

    堂堂战神竟然偷袭?

    偷袭对象还是实力不如自己的属神。

    这家伙还有没有廉耻,有没有底线?

    没有!

    玛尔斯用实际行动告诉了罗宁,他这个人的下限就是没有下限。

    妥妥的神中之屑!

    玛尔斯是这样,维纳斯也是这样,他俩联手阴死了忒休斯。

    所以,罗宁给他们一个“狗男女”评价没有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