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歌挺好说话的,我表明想感谢她救了的念头后,说她应该休养一段时间,她就说她月薪十万欧元,还问我觉得她该休养多久,我认为的命挺值钱的,就给她转了一年薪水的钱,当是她救的谢礼,她欣然接受了。”翊笙简单地把事情的始末说了一遍给她听。

    “那回去我再把钱还给。”温平笙说道。

    他们还没结婚呢,就一下子花他这么多钱,挺不好意思的。

    她觉得能用钱来还救命之恩,挺值得的,毕竟人情可比钱还要难还多了。

    “平笙,我们现在是未婚夫妻了,不要事事都跟我分得那么清楚;钱在我的银行账户里,不过就是一串数字罢了,如果我是一个人的话,肯定这辈子都花不完那些钱,我现在想赚钱给花,是想让开心的,跟我算得这么清楚,那我赚的钱就没意义了。”翊笙一副散财童子的架势,语气严肃认真地说。

    “我不是怕别人要是知道了这事,觉得我占便宜吗?好好好,我不提这事了,走了安男神,我们回慕尼黑了。”

    温平笙边哄着他,边挽着他的手臂离开酒店。

    坐在车上。

    想到翊笙对待繁歌的态度,温平笙心生一丝莫名的危机感。

    她闲聊地问,“翊笙,那个叫繁歌的女子,我不是指刚才那个,而是以前认识的那个繁歌,喜欢过她么?”

    听他说了挺多他以前的事,她大概知道翊笙以前的生存环境有多艰难险恶,在那种情况下,如果喜欢上一个人的话,应该挺刻骨铭心的。

    温平笙有些害怕她跟翊笙之间的情,因为繁歌的出现,然后会演变得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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