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不是傻子,朱达是想去王家屯收拾张扬。”孟田同样没有好气。

    本来眼睛半睁的付宇晃晃头,看向同伴无奈说道:“装个糊涂不行吗?让我眯一会,下半夜还得轮班。”

    孟田跺了两下脚,闷声说道:“听我爹说,张扬手里收拢了七八个厮杀汉,里面搞不好有贼兵和独行盗,枪棒应该不差,这一去恐怕有闪失。”

    蒙古马队血洗大同周边,良民百姓遭遇大难,贼兵和盗匪也好不到那里去,贼盗之流也得靠着平民村寨过活,无论劫掠又或暗中勾结,村寨被血洗,贼盗也没了立身之基,只能重新找寻落脚之处,甚至有贼窝盗窟直接被蒙古马队推平杀光,这些丧家之犬和漏网之鱼大多被县城没有遭难的豪强们收容,不然的话只有去更远的地方或者被火并掉。

    “这些你怎么不早说!”付宇已经完全清醒了,瞪着孟田说道,前半句声音抬高了,急忙又是压低。

    孟田被说得发愣,有些懵的回话说道:“我又不知道朱达真会去,我是刚才猜到的。”

    付宇近乎气急败坏,恶狠狠的瞪着孟田,这突然的狰狞表情让孟田吓了一跳,还没等做出反应的时候,付宇神色变幻,却突然间缓了下来,凑上前压低声音说道:“这边去王家屯骑马不到四个时辰,要是后天上午朱达还回不来,咱们就去找秦老爷......”

    “找举人老爷做什么?”

    “秦老爷那是绝顶聪明的,到那个时候,正好用得着咱们兄弟,咱们这主动脱了吏役身份的吏役子弟,他肯定愿意拉拢。”付宇此时的表情满是得计。

    ......

    在二十多年的人生里,夜行是件寻常事,城市里有路灯,乡野间有便携的光源,这让许多人尤其是城市居民觉得夜行方便是理所当然的,这种认识甚至投射到了影视剧中,那里的描写都是夜间骑马步行举着火把快速向前。

    举着火把快速前进,在这个时代并不是完全不可能,但在怀仁县的夜里是不可能的,因为官道没那么平坦宽阔,而且漆黑不见五指。

    灯笼很不耐用,火把的话,点燃火把能照亮的范围就那么大,马匹一旦跑快了就很容易将火把吹熄。

    如果坐骑没有看清不小心踩踏到坑洼处扭伤,这匹马就彻底废掉了,到时唯一的选择就是弃马步行,如果骑手跟着受伤就会是更大的麻烦,人被坐骑牵扯很难脱身,被马匹压倒的话很容易伤到骨头,夜间野地行动不便,什么坏的结果都有可能发生。

    至于摔伤马匹的下场,伤马没有继续喂养的价值,在官道边会被百姓杀掉剥皮吃肉,“你要是念着牲口的辛苦,就一刀给它个痛快。”当时袁标这么和朱达说的。

    朱达和周青云各自骑着一匹马,在种种限制下要保证有去有回,那就肯定快不得了,实际上很多时候他们都是牵马步行,之所以带着坐骑,是让自己在休息的时候也保持前进。

    他们两个人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没有新鲜感,没有兴奋,而且在寒冷深夜赶路并不舒服惬意,两个人都是皮毛遮脸,一手牵马,一手举着火把,在官道上沉默前行。

    夜间虽然不适合出行,可来路各异的“妖魔鬼怪”还是不少,但大家彼此间都有默契,像朱达和周青云这种蒙面骑马带刀的青壮没人敢碰,且不说人少了吃不掉,真要围住了,万一背后有惹不起的大人怎么办,对良民来说,江湖上的是非很神秘,对豪强来说,想查就能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