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巧合,也确实是巧合。

    没有多久,云记下面就有小弟打听到了消息。

    古田乐是张家辉手底下的十八外马仔,就连外围都算不上,专门顶缸那种,两年前因为抢劫顶缸坐了牢,判了一年半,又因为在监狱打架斗殴多关了半年,刚好近期快要刑满释放。

    没有费什么功夫,半个月刑期,彭三跟张家辉打了个招呼带着两名律师,轻而易举就把人捞了出来。

    谁知道,一番好吃好喝招待,古田乐这小子,就稀里糊涂签了两份合同。

    烟雾缭绕中,沈建南翻着手里的合同,不由笑了起来。

    曹查理这厮不亏是法律精英,合同条款埋了各种各样的坑,既没有约定时间,又没有约定需要代言的产品,等于,想怎么确认都可以,并且,还只是古田乐一个人签字按了指印。

    将合同再次装回文件袋递给同行的阿赫梅托夫,沈建南戏谑望着古田乐调侃了起来。

    “阿乐是吧。你可真行,什么都敢签。”

    “大老老板认识我?”

    这个问题,沈建南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所以先是摇了摇头,又接着点了点头。

    “算是吧。不过这个问题并不重要,你说对么。”

    “”

    古田乐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沈建南的气势虽然不盛,看起来很随和,但看彭三和李大笑的态度,还有同行带着的外籍保镖,用屁股都想到这种人肯定有钱有势。

    “不用这样看着我。以前我跟彭三都是学校的老师。我们最大的愿望,就是教书育人。”

    “你很不错。为人仗义,也重感情。我很看好你。”

    “不过就像你说的,混黑涩会是没有前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