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心里发愁,眼瞅着再过一两年就该嫁人,等嫁了人还这么懒可怎么得了。

    婆婆又不是亲妈,哪里能惯着儿媳妇的懒毛病,就冲她家闺女的急性子,不闹个鸡飞狗跳都不算完,这日子还咋过?

    这场充满着个人怨念的情绪发泄,直到吴庆国将一大块煮地瓜塞进她嘴里才算完。

    饭后吴庆国夫妻俩就上山去砍柴了,顺便再下个套子,看看能不能套个野鸡或兔子啥的,大壮大强一听要套野鸡兔子,也不出去疯玩了,跟着一起进山了。

    千羽跟着老太太,一会儿干点这个,一会儿干点那个,反正都是些琐碎的家务活,一天时间一晃就过去了。

    自然,这天晚饭并没有野鸡和兔子,只有苞米糊糊配咸菜,千羽喝了一肚子水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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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吃过早饭,千羽不等王桂芝给她安排活,就挎着筐出门了。她准备进山转转,寻摸点能吃的东西。

    自打来到这里,她就只有一个感觉——饿,目前她唯一的人生目标就是:吃饱,吃饱,吃饱!

    至于那个约她一起采蘑菇的孙少安,早被她忘到脑袋后去了。他喜欢的是小芳,可她又不是小芳,虽然她对孙少安的印象不错,觉得他气质干净,又有少人年的阳光朝气,可这也并不意味着她愿意同孙少安有什么暧昧牵扯。

    群山环绕,放眼望去尽是茂密的丛林。既然白桦林里有蘑菇,没道理别的地方没有。

    千羽出来的很早,没有遇到别的村民,寻了个不常走的小路径直上了山。

    这里的大山连绵起伏一眼望不到尽头,山势却较为平缓,并不那么陡峭难行,因此虽然爬山挺累,却算不上多艰难。

    千羽寻思着,平时总有人去的地方应该啥都没剩不,就尽量往那些别人不常光顾的的方向去,期盼着能有点意外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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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青点,孙少安一大早心情就特别好。早饭后,兴致勃勃地穿上他那套九成新的军绿色衣裤,将一块白蓝相间的格子手帕叠好,放进上衣口袋里。

    又用梳子蘸水抿了抿鬓角,整理了一下头型,直到满意为止。

    同屋的知青张丰观察了孙少安半天,推了推鼻梁上的大眼镜,好奇问道:“收拾这么利索,你这是要去镇上?你家里又给你寄包裹了吗?”